伦勃朗的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有春风得意之时,也有丧妻、丧子的痛楚,从一系列自画像上,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这种变化。伦勃朗自画像的数量之多令人咋舌,恐怕只有凡·高能够与其相颉颃。
伦勃朗生于荷兰莱顿,父亲是磨坊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他是最小同时也是兄弟们中最聪明的。
伦勃朗14岁进莱顿大学;17岁去阿姆斯特丹向历史画家拉斯特曼学画;21岁时已经基本掌握油画、素描和蚀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回家乡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期间画了许多自画像;1631年离开莱顿去阿姆斯特丹,30年代就成为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肖像画家。
他的肖像画风格人物安排具有戏剧性,深深打动人心,他以神话和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供不应求。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目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普遍而善用的光线,用精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隐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
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光暗”处理手法,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